這簡直是馬政府上台至今我最無法認同的經濟政策。更糟糕的是,這個案子看來還要再持續至少一年。
大部分的勞動經濟學家都會同意,政府刺激短期就業復甦的方式有兩類。第一類是透過擴大內需的方式,刺激民眾對於產品或是勞務的需求;第二類是政府直接補助企業的雇用成本。第一類方案最簡單的措施包括退稅,或者馬政府之前也實施過的、性質等同於退稅但是成效差很多的消費券。這些措施大概要在實行半年到一年之後才會反應在就業數字上。更複雜的方案則是政府以投資者的身分直接介入經濟發展,這樣的方案須時更久、但是效果會來得更好。不論如何,一旦產品或勞務的需求增加了,失業人口自然就會降低,而且這樣的正向循環也帶有刺激景氣的效果。和第一類方案相比,第二類方案的實質成效較差、但是所需時間較短:政府直接透過減稅的方式來補助企業的雇用成本確實可以有效在幾個月之內降低失業數字,缺點則在於,一旦補助方案到期,企業可能不會再願意雇用這些勞工,所以這類方案的長期效果會不如第一類的擴大內需措施。
好了,那馬政府這個直接補助每月兩萬二的政策算是哪一類?當然廣義來說算是第二類,但是實質上來說,政府全額補助薪資跟透過減稅補助雇用成本又是很不一樣的事情。如果是透過減稅,由於企業還是要負擔絕大部分的薪資,資方本著獲利要高於成本的經營邏輯(用經濟學的術語講就是每個勞工的邊際生產力要高過薪資成本),一旦聘僱新進員工,勢必也需要同步投入員工訓練以及生產設備等投資,確保新進員工對於企業的獲利有正面效果。等到景氣復甦或者減稅優惠期滿後,由於資方已經投入訓練成本、勞方也已熟稔工作環境,勞資雙方也會比較有意願繼續雇用關係。至於全額補助薪資呢?對於資方來說這些勞工等於是免費人力,只要這些勞工對於企業還有少許的貢獻,資方對於這樣的方案當然是來者不拒大小通吃:既然聘用的邊際成本是零(薪資由政府全額補助),只要這個勞工一個月能幫公司多賺一塊錢,對資方來說就是有利的。然而,因為資方沒有動機投入任何教育訓練、也沒有動機維持長期的雇用關係,一旦政府補助期滿,資方當然不太可能持續聘用這些員工。換個方式解釋,政府全額補助薪資在實質上等於是把自己變成一家人力派遣公司:由政府出資雇人、再把勞工分派到企業去。如果哪天人力派遣公司決定不再續聘了(補助期滿了),企業可能會接手聘僱這些勞工嗎?
也因此,全額補助薪資根本就是個吃力不討好的方案。根據經建會的數字,每人每月補助薪資兩萬二、加上勞健保費用以後變成兩萬六千多,然而到頭來一年試用期滿之後其實沒有太多企業願意繼續雇用這些勞工。如果今天的政策是政府全額補助勞健保但是薪資由資方支付(減稅的一種),每人每個月的成本剩下四千多塊,一來政府所需負擔的費用剩下不到百分之二十,所以同樣的經費可以用來擴大政策實施的範圍、或者實施範圍不變,但是效期增加;二來補助期滿之後企業還可能續聘,所以政府出於刺激短期就業所實行的政策會導致長期就業穩定。老實說,除了政府短視、想刺激極短期的就業復甦之外,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來合理化馬政府的大專生企業實習方案。就資方的角度來說,沒錯,免費人力當然多多益善;但是從政府的角度來說,這樣的方案跟把錢丟進水裡沒什麼兩樣。更何況,如果真的想更有效地刺激極短期的就業復甦的話,乾脆每月主計處要實施人力資源運用調查當天,政府出資雇用所有失業人口上街撿垃圾算了,這樣一來不要說什麼六三三,台灣的失業率馬上變成零!(而且令環保署煩惱不已的街道髒亂問題還可以一掃而空。)問題是,這樣的政策有意義嗎?
更何況,政府補助全額薪資的政策還有其他的負面效果。勞動經濟學的研究顯示,一個人終其一生的薪資水準,跟一個人第一份工作的起薪有極大的關係。當然,影響薪資的因素很多,包括人力資本、職業、產業等等,在此不多加討論。不過即使是針對同一公司薪資資料的研究也顯示,如果有某一年的新進員工因為該年景氣不景氣而起薪較低,這個偏低的薪資水準在十年後依然不會消失;相反地,如果一群員工在景氣大好時進入公司,較高的薪資水準不只反應在起薪上,還會持續相當的一段時間。在某種程度上這樣的結果是由於企業的敘薪策略(例如「每年調薪3%」)所導致的,所以起薪越低(高)的人,調薪也相對較慢(快)。另一方面,雖然勞工可以透過轉換工作的方式謀取更高的薪水,但是研究也顯示,對於進入職場十到十五年的勞工來說,透過轉換工作所能累積的薪資成長頂多只能解釋薪資變異的三成,扣除掉人力資本、產業、職業等因素之後,一個勞工的起薪對於她十到十五年之後的薪資仍有相當程度的影響。換句話說,馬政府的大學生企業實習方案不但大量壓縮大學畢業生的薪資結構(起薪由主計處前年統計的兩萬九千元下降到兩萬兩千元),這樣的負面影響還可能持續到這些學生成家立業、步入中壯年的階段。
所以,我真的不認同經建會這種吃力不討好而且帶有深遠負面影響的刺激就業方案。昨天看到經建會考慮把這個方案延長一年、但是起薪可能要再壓低的時候,我完全楞住了。我可以理解政府想刺激短期就業復甦的急切,我也可以理解行政院長宣示年底前失業率不降到5%以下就要下台之後當然無論如何要想方設法讓今年度的畢業生在年底的時候有工作可以做。可是我想問的是,這個政府到底有沒有長期的經濟政策規劃?(呂秀蓮前副總統批評蔡英文主席說台灣的總統四年一任,所以提出十年政綱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我不認同這樣的邏輯,可是至少這樣的邏輯還是著眼在四年內的發展。)也就是說,當經建會提出這樣的政策建議的時候,他們的腦袋裡想的到底是「我們要想辦法降低失業率」、還是「今年底的失業率不能破5%喔」?更明確地講,經建會關心的到底是台灣的勞工、還是行政院長的烏紗帽?







整體上,對本篇文章,我只能說你說得真是好~~狗屁不通,大大引用了一堆學術上的理論,對台灣又有幫助嗎?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在於以下幾點:
1.你指出政府應該只要部分補助企業聘僱人力,讓企業也需投入部分成本,這是專家說得屁話,試問你的公司多請一個人,到底需要多投入那些設備呢?台灣服務業數量之高,我想請問7-11多聘一個服務人員,到底要多買那些設備,我想什麼都不需要買吧?對製造業而言,要投入更多設備,頂多就不要請人而已,經濟不景氣,我叫一個人做2份工作,加班加到死,還是有人要做,幹嘛要多請人?
2.2萬2仟元的薪資將新鮮人起薪往下壓,這一點更是狗屁不通,台灣有多少服務業給到起薪超過這個數字,人力銀行的調查,常常集中在北部地區及竹科等製造業,這些人拉高了平均薪資,有機會你到南部投投服務業的履歷表吧,你寫個2萬3,看有沒有人要聘你,我接觸到的企業許多都是被這個方案強迫拉高起薪的,知名的某中部上櫃公司大學生起薪就是2萬1,還是當地最高的薪資,也被迫往2萬2邁近。
3.況且現在大學生多如狗,素質之差,沒有經歷過你絕對不了解,王如玄主委說的話是失言沒錯,但事實上也反應了許多主管的看法,嫌少你回家吃自己,許多人反應這樣的薪資不夠在台北生活,是誰叫你去台北工作的呢?就算是台北人到中南部領個3萬的薪資,我看也不夠支付所有開銷,自己的錯誤決策要政府承擔,要企業負責,這是現在年輕人的想法嗎?
4.有能力的人,將實習方案當做跳板,進到大企業憑能力往上爬,沒能力的人,才會處處批評,嫌東嫌西,拿不合時的理論,不合宜的統計數字,顯示政府的無能,你的生活就會比較好嗎?引用你說的「針對同一公司薪資資料的研究也顯示,如果有某一年的新進員工因為該年景氣不景氣而起薪較低,這個偏低的薪資水準在十年後依然不會消失」,試問今年我公司聘了100個人,99個是只會做基本工作的,10年後,當然薪資還是低,你去問問剩下那一個,搞不好都當經理人了,先想想自己是那一個還是那99個吧,在乎起薪的人,往往就是那99個。
首先,我這篇文章的本意是要說明,要降低失業率有更有效且更便宜的作法,因此,大學生企業實習專案是吃力不討好而且可能會有負面影響的政策。在政策目標(政府決定要降低失業率)已經確定的前提之下,對於政策的討論才有意義。當然「政府是否應該想辦法降低失業率」或者「年輕人找不到工作該怪誰」也是很有趣的問題,但是這不是我的出發點。
至於Ray所提出來的質疑,我可以一一說明如下。
第一,我說「企業也需投入部分成本」的時候,這裡的「成本」包括了薪資以及教育訓練的成本。事實上,不只服務業,大多數產業的營運成本都是以人力成本佔大宗,所以如你所說的,要求企業只出機器設備的成本可能略嫌不切實際。另外,從企業經營者的角度而言,如果企業經營者覺得叫一個人做兩份工作加班加到死比較方便因此不需要多聘新人,那這樣的經營心態不會因為大學生企業實習專案而改變,也因此跟該專案的成效無關。
第二,必須要說明的是,「將新鮮人薪資下壓」的意思並不是將職場上每一個人的薪資下壓,而是將新鮮人的「平均」薪資下壓。沒錯,有些本來可能只能賺取基本工資的人會因為這個政策而受益,但是更多的人因為這個政策而蒙受薪資損失。
第三,如前所述,我的論述是「要降低失業率有其他更便宜更有效的辦法」。至於大學畢業生該不該「嫌少回家吃自己」、或者政府是否應該放任大學生失業,這不在我的討論範疇之內。對於台灣大學生的薪資結構以及台灣的教育政策我也有一些看法,但是這是另外一個話題。
第四,你說的沒錯,你今年聘了100個人,10年後可能只有1個人升到經理,其他人還在公司較底層的工作。但是我在比較的時候已經去除掉這個因素了。換句話說,我要表達的是,如果一個公司每年都聘100個人,可能每年都只有一個人升上經理,但是就這些升到經理的人來說,起薪越高、在經理職位所領的薪水也越高;相同的,那些沒升上經理的,也是起薪越高、之後的薪水就越高。這是我說的「這個偏低的薪資水準在十年後依然不會消失」的意思。另外,你說「有能力的人,將實習方案當做跳板,進到大企業憑能力往上爬,沒能力的人,才會處處批評,嫌東嫌西」,這跟我的論述也沒有衝突,我的文章說的是,政府可以用更便宜的方法、讓更多人找到跳板。
最後,你問「拿不合時的理論,不合宜的統計數字,顯示政府的無能,你的生活就會比較好嗎?」我的答案是,不會,而且這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從來就不是要證明政府無能,我的目的是要討論政府政策。一個政府可能今天做對一件事情明天卻做錯一件,而我的目的是要指出那個錯誤的政策。這跟政府是不是無能沒有關係。至於「不合時的理論」跟「不合宜的統計數字」,這點還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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